【市城乡建设委】关于秋冬季全市建设项目扬尘治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7-11-28 10:19:03 宣传处 743

各县区人民政府、扬尘办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2017-2018年秋冬季扬尘治理攻坚任务顺利实施,统一建设项目停工限产措施,解决目前存在的停工标准不统一、检查要求不一致等问题,市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扬尘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了联席会议,会议专题研究并确定了秋冬季(即采暖季,下同)全市各类建设项目停工限产措施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明确秋冬季建设项目扬尘治理停工范围

除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已纳入2017-2018年秋冬季施工特许通道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外,其它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如下停工措施:

(一)采暖季不允许施工的内容

1.房屋建筑工程:基坑施工阶段的土石方开挖作业、大量回填土作业,建筑渣土内倒、外运作业等;

2.交通、水利、市政工程的土石方开挖、回填施工,坝、堤、闸、道等的地基、路基处理施工,市政管沟、沟槽开挖作业,渣土外运等;

3.园林绿化工程:大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土地平整、造地形施工及管沟、沟槽开挖作业,渣土外运等;

4.房屋拆迁施工。

(二)秋冬季可以正常施工的内容

除上条所述不允许施工的内容外,房屋建筑工程的桩基施工、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及后期配套设施等,交通、水利、市政类工程的水稳层及以上部分施工、路沿石砌筑等,园林绿化类即挖即填的小范围施工作业等,在做好扬尘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正常组织施工。其中,线性工地应采取分段施工措施,每个施工段作业面长度不超过50米;片状工地施工作业面积应控制在1000平方米内,并在工地围挡的基础上封闭施工,重点落实好抑尘降尘措施。

二、加大秋冬季建设项目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力度

为落实《济南市2017-2018年秋冬季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济政办函〔2017〕25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济南市2017-2018年秋冬季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有关事宜的通知》(济建发〔2017〕63号)相关要求,市城乡建设委将会同环保、城管(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对秋冬季建设项目扬尘治理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纳入施工特许通道建设项目的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和其它建设项目落实停工限产措施的情况。市扬尘办设立两个联合检查组,每月组织联合执法检查2至3次,夜查为主、昼查为辅,主要以扫马路的方式组织进行,发现严重扬尘污染问题当场取证、当即查处。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秋冬季建设项目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将行动任务、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统一执法检查标准,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停工限产措施,确保2017-2018年秋冬季扬尘治理攻坚行动落到实处,全力推进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济南市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工作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信息来源:市城乡建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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